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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花园街6号家属院住户交房产证复印件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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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街6号家属院各住户:
根据泰安市泰山城区热力有限公司的要求,供暖前需要提交个人房产证复印件,用于建立用户供热档案和制作用户缴费信息卡,用户采暖凭“信息卡”缴纳采暖费,交费后热力公司方可开通锁闭阀供暖。为保证正常供暖,请用户及时办理。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1.请个人将房产证印有“房屋所有权人”页、“附记”页和附有房地产平面图的一页,用A4纸正反两面复印一份,于2010109号、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交到该院物业管理中心办公室(1号楼中单元1楼西户)集中办理,届时有专人收取。
2.规定时间内没有交房产证复印件的住户,办卡及供暖相关事宜自行到泰安市泰山城区热力有限公司办理,公司地址:龙潭路49(果科所斜对面)。
                     
泰安校区水电暖管理中心
20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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