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后勤清明节期间的安全工作,确保后勤安全、稳定,现将有关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务必提高认识,思想重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二、强化安全管理教育。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对员工进行一次安全专题教育,认真抓好预防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旅行安全事故和反邪教、反传销以及防抢劫、防盗窃教育等内容的落实,进一步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三、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各单位针对前期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按照校区的整改意见,安排专人督促、落实,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要认真做好防范工作。
四、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各单位在放假前对所有用电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关闭所有不使用的电源,对确需正常运转的电源开关及插座进行检查和维修,消除用电隐患。职工外出一定要做到关窗、闭门、落锁,关掉不使用的电源、天然气、液化气等。
五、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职工驾车外出,要谨慎慢行,遵守交通法规,车辆停放不准占用消防生命通道,外出尽量乘坐火车、汽车等公共通交工具。乘车须乘坐有合法手续的车辆,不能贪图便宜与方便,随意搭乘无证运营的非法车辆。
六、认真做好防盗抢、防诈骗等工作。清明节,社会闲散人员增加,是每年治安和刑事案件频发期,校园外来居住人员增多,成分复杂,给治安和安全管理带来很大隐患,全体职工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七、能源综合服务中心要对供水、供电、供暖设施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查并做好记录,确保水、电、暖正常供应。
八、校医院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有效的为师生员工及其他病员服务。对危重病人及时组织抢救或负责转院治疗。做好假期期间传染病的隔离、转院、消毒工作与疫情报告等工作。
九、饮食中心要做好食堂及食堂内部各类设备的保养工作及假期期间的饮食服务工作。
十、物业公司要及时对校园范围内的家属宿舍楼进行安全巡回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章现象及各种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做好假期期间东、西校园公共场所、家属区域、办公楼及所有道路的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抓好重点部位及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保证节日期间校园的整洁。
十一、幼教中心要做好幼儿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幼儿假期期间的安全。
十二、产业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操作规程,确保假期生产安全。
十三、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加强值班,切实把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附:各部门值班电话及应急电话
党政办公室:3076438 应急电话:13705380999
能源综合中心:3076354 应急电话:13953827168
校医院:3076415 应急电话:18853857771
饮食服务中心:3076322 应急电话:13853861186
幼教中心:3076555 应急电话:13615386198
物业公司:3076417 应急电话:13853830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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