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工作

综合工作

当前位置 : 校区主页 > 综合工作 > 正文
关于使用2013年车辆通行证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3-04-10

  • 浏览量:

 

为加强校园机动车辆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进出校园的师生员工的车辆开始使用2013年车辆通行证,自4月19日开始2012年车辆通行证作废。
一、校区各单位和教职工的车辆通行证为蓝色,上打印有车牌号码,各单位均已在安全保卫部统一办理,请到本单位领取。
二、尚未办理和新购车辆的师生员工请及时带单位证明和行车证到安全保卫部治安办公室(1号教学楼126)办理,电子邮件发至liguoguang316@163.com,电话3076199。
三、校园交通管理注意事项
      1、为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进入校园的各类车辆限速10km/小时。
2、驾驶人员要服从门卫的管理和查验,进入校园要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减速缓行,避让行人,禁鸣喇叭,遇有学生集会和大型活动占用道路时,应停车让行或绕道行驶。
3、进入校园的车辆要停放在学校划定的停车泊位,严禁占用主干道或随意停放车辆。
 
 
 
        泰安校区安全保卫部
                  二〇一三年四月九日

上一篇:“科大文库”书作征集进展通告 下一篇: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后勤保障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