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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06-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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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全体同学:

今年中秋节恰逢“十·一”黄金周,很多学生将要返乡或外出旅行,各类安全事故极易发生。为确保假日期间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校园秩序,现将做好假日期间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深入进行安全教育,加大安全检查的力度。放假前,各系要召开学生安全教育会议,重申我校有关学生安全管理的规定和安全知识,特别要加强新生的安全教育,防止学生遭受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假期前还要安排一次宿舍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教宿中心要检查落实宿舍楼及教学楼的安全工作,重点检查教室、宿舍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防盗设施等是否安全,各系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是否存在使用禁用电器和乱点蜡烛现象、门窗是否损坏、是否及时关门落锁等情况,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各系要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于929前报教宿中心。

2.严格值班制度。假日期间,各系要安排专人值班,中秋节的晚上,学团工作部将组织统一值班,值班时间至晚1200,中秋节值班人员名单及假日值班表于929前报学团工作部。假日期间,全体学生工作干部要保持手机及值班电话畅通,以便出现问题及时沟通处理。值班同志要坚持每天深入学生中间了解学生情况,动态掌握学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各系要安排好中秋节期间学生的生活。

3.严格执行大型集体活动申报制度。原则上不允许组织校外集体活动,特殊情况,必须按规定向主管部门申报活动方案和行动路线,并报经校区领导审批,活动中必须有一名学生工作干部负责跟班落实安全措施,谁组织、谁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4.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要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上岗或休假,须上岗的同学要坚守岗位,如因事离岗,必须经用人单位同意并请假,对擅自脱岗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严格学生请假销假制度。假日请假要严格按照平时请假制度执行,特别是新生同学,必须加强教育。

6.严格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在宿舍内严禁使用或存放电炉、酒精炉、热得快、电热杯、热水器、应急灯、充电器等物品,严禁在无人时将任何电器插在电源插座上,严禁私自改变供电线路、更换灯头、乱接插座等行为,严禁在宿舍内吸烟、点蜡烛,严禁在宿舍楼内哄闹、喧哗、焚烧杂物等。假期离校的同学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贵重物品不要放在宿舍内。

7.严格宿舍住宿管理制度。宿舍不得留宿他人,一经发现,责成被留宿者立即离开学生宿舍,同时对责任人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8.不得在宿舍内喝酒,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酗酒,不得举办或参加各种形式的老乡聚会。

9.在校学生不得以老乡会、同乡会等各种名义统一订票、包车回家、返校或出游。

10.禁止学生到水库、池塘、大海等危险的地方游泳,禁止学生攀爬无安全防护措施的山崖、高地等危险行为。

11.不得到校外打工或在校内兜售物品。

各系要高度重视假日期间的学生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组织落实,措施到位,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大局。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安全事故的,将根据学校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学生违反本通知精神的,一经查处,将根据学校规定予以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学团工作部

2006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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