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有关部门:
为了做好暑假留校学生住宿安排与日常管理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各系开始通知学生报名,本次报名申请留校的范围必须是暑假自愿参加校区(学院)勤工助学的学生(原则上不安排女生留校),报名程序按个人申请、各系审核、学生处审批的方式申报。其他需要留校情况须经校区(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安排。
二、各系要认真考察申请学生相关情况,并将符合条件人员汇总填写登记表(附件1),经各系党总支书记签字后,于7月14日前将登记表送大学生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同时发送电子文档(用EXCEL格式)到电子信箱taqgzx@163.com。逾期将不再列入暑假留校计划。
三、所有留校学生须经学生处审核,最终审批情况反馈给各系后方可通知学生办理留校手续。
四、需要暑假留学生勤工助学的部门,需填写申请表(附件2),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7月14日前将用学生计划报大学生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大学生勤工助学指导中心汇总后报学生处审核。逾期将按自动放弃申请处理。
五、本着“谁留人,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留校学生的管理,各系、用人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暑假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并将姓名、联系方式报大学生勤工助学指导中心。
六、未批准留校的同学按照校区(学院)学生处放假通知的要求按时离校。
附件:1.2008年暑假留校学生情况登记表
2.2008年暑假拟留勤工助学人员部门申请表
大学生勤工助学指导中心
二〇〇八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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