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暨泰安校区(泰山科技学院)英语竞赛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与目的
本竞赛旨在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和考试改革精神,促进大学生英语水平的全面提高,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通过竞赛活动,促使学生打好英语知识基础,提高英语语言的综合运用能力,从而推动泰安校区(泰山科技学院)大学英语教学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参赛对象
本年度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校区(学院)所有年级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A类考试适用于研究生参加;B类考试适用于英语专业本、专科学生参加;C类考试适用于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D类考试适用于体育类和艺术类本科生和高职高专类的学生参加。竞赛本着“积极参与、重在锻炼、努力提高”的原则,面向大多数学生。报名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参赛等级。
三、竞赛时间
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暨校区(学院)英语竞赛于2010年4月11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校区(学院)举行;决赛于2010年5月9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举行,由全国竞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决赛地点在济南。参加决赛的学生从参加初赛的学生中选拔,按初赛成绩确定。
四、竞赛题型和命题范围
初赛和决赛命题依据《非英语专业研究生英语教学大纲》、《高等学校英语专业英语教学大纲》、《大学英语课程要求(试行)》、《高职高专教育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等文件,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测试理论和方法,既有利于检测出参赛大学生的实际英语水平,又有利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初赛和决赛均为全国统一命题,采用书面方式进行。初、决赛笔试满分均为150分(主观题占90分,客观题占60分),其中听力均为30分,决赛口试满分为50分。全国竞赛组委会将于赛前一个月在英语辅导报社网站(http://www.ecp.com.cn)上及中国英语外语教学研究网(http://www.tefl-china.net)公布样题。
五、奖励办法
竞赛设全国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全国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全国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获全国特等奖的学生名单将在全国主要外语报刊和网站上公布,同时对获奖个人及其指导老师颁发荣誉证书。获特等奖的学生将有机会参加由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委会组织的总决赛暨2010年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对于初赛成绩优异的学生,校区(学院)将适当进行奖励。
六、报名办法
1、以班级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学生自愿报名参加。
2、以班级为单位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务必将参赛者姓名、性别、学号、所在系、专业班级等信息填写清楚,同时填报相同格式的电子稿。
3、按《2010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通知》规定,每生需交报名费20元用于组织、宣传、报名、阅卷、颁奖等工作。
4、各班级请在12月30日以前将报名表及其电子稿和报名费一并交教务部教学科(东校园各班级统一交至东校园1号教学楼118房间,电话:3076208;西校园各班级统一交至西校园办公楼115房间,电话:3079596),过期不再受理。
教 务 部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报名表
系部: 专业、班级: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号 |
报考等级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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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认真工整填写相关信息,并仔细核对,确保文字清晰、准确无误。
(2)如表内填写不完,可另附页填写。
报名费用合计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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