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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教学单项奖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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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函字[2014]3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表彰奖励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结合教学工作会议安排,校区(学院)拟组织教学单项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此次评选设单项奖9项,分限额奖项和非限额奖项两类,具体为:

1.限额奖项(8项):课堂理论教学改革奖、实验教学改革奖、现场实践教学优秀奖、教学管理优秀奖、图书馆工作优秀奖、优秀教学督导员奖、学生管理优秀奖、教研室教学改革优秀奖;

2.非限额奖项(1项):创新活动指导奖。

二、评选办法

1.个人申请,填写申请材料;

2.限额奖项由各单位自行评定,非限额奖项由校区(学院)统一审查评定;

3.各单位成立由单位党政领导参加的教学单项奖评审小组,根据评奖条件与申请者的教学和工作情况,认真讨论,广泛听取教师和学生意见,采取上下结合的办法评定本单位单项奖;

4.各单位报送签字盖章的限额奖项获奖人员名单和非限额奖项申报材料。

5.校区(学院)公示获奖人员名单。

三、评选时间

各单位于425日(第9周周五)下午400之前将评奖有关数据和申请材料(注:非限额奖项申报材料用档案袋装好,并将申请表复印件贴于袋的正面,每袋限装1个奖项的申请)交教务部教学科,逾期不予受理。

希望各单位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附件1:泰安校区(泰山科技学院)教学单项奖评奖办法

附件2:泰安校区(泰山科技学院)教学单项奖限额分配表

附件3:泰安校区(泰山科技学院)教学单项奖申请表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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