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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7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评价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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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泰安校区、泰山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文件规定,决定开展2017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校区、学院2017届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资料。

二、评价方式

1.系自查自评。各系应按照《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务函字[2016]18号)要求,认真检查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和质量,全面及时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要按照要求填写《2017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见附件),并对照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方案》(山科大教字[2002]33号),自我评价各个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写出自评报告。

2.校区、学院随机抽取各系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查评价。检查重点如下:

1)选题:是否结合工程实际、教师科研课题、经济建设等。是否符合教学基本要求、课题的深度和难易程度及工作量。

2)毕业设计(论文)内容:思路是否清晰,书写是否工整,图纸、图表是否符合标准,设计说明书(论文)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和要求,另外还要检查作者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3)创新: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必须有创新,或对前人工作有改进或突破,或有独到的见解。

三、时间安排

1.717日,教务部组织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查,各系应于717日下午500前将《2017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见附件)和抽查的毕业设计(论文)报教务部教学科,抽查清单另行通知。

2.627日~93日,各系进行全面自查,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全面整理归档,完成系自评报告,并于93日下午500前报教务部教学科。自评报告内容应翔实,要能反映系部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所采取的措施和特色工作,对于各指标自评等级应通过列表、文字说明等方式注明自评依据。

3.校区、学院专家组提出质量评价意见,教务部负责将评价结果汇总并反馈各系。

请各系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检查本系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并按要求提供评价所需材料,以保证本次质量评价工作的有序进行。

 

附件:2017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

 

 

教务部           

201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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