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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安排意见
  • 发布时间:201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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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2015年下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及校党委安排,结合校区、学院实际,提出本学期《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安排意见如下。

一、教学目的

2015年下半年的《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要采用当代大学生乐于接受的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和《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精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引导大学生正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统一思想,坚定信念,凝聚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授课要点

(一)国内: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2.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抗战精神;

3.深入阐释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趋势和变化;

4.准确把握农业农村发展主线和改革任务;

5.解读引导学生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

6.正确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

(二)国际:

7.了解国际秩序规则之争动向;

8.深刻认识大国关系演变态势;

9.关注全球经济增长态势;

10.宣讲“一带一路”构想和建设重点;

11.全面理解中国外交战略布局。

三、教学组织

1.《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工作由学生工作处牵头,党政办公室、教务部统筹协调指导,各系具体组织实施。

2.授课教师由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及辅导员担任。

3.授课安排、教学计划由各系党总支根据教学专题另行制定。

4.本学期《形势与政策》课共16学时,授课对象为20142015级本专科学生(不包括2014级专升本学生)。

附件: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形势与政策》课安排表.xls

                                            

                                         党政办公室   学生工作处  教务部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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