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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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结合校区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2016年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
放假前各单位要对师生进行安全及遵纪守法教育,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需要补课的教师请与教务部教务科联系。
特此通知
校区党政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