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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住宿费学费退缴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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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20〕2号)文件相关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泰安校区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收费管理方案通知如下:
    一、住宿费
    因疫情原因,免收本学期学生住宿费,对已缴纳的住宿费,予以全额退费。
    二、学费
    1.毕业年级:未执行毕业实习任务的班级,免收毕业实习相关学费。
    2.非毕业年级:按照本学期教学计划实际完成情况收取学费。
    学校将从6月18日起分批次将免收的住宿费和需退还的学费退至学生在财务部登记的银行卡中。
    三、收费政策咨询电话
    泰安校区财务部:0538-3076012
    泰安校区教科部:0538-3076218

财务处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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