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全面发展,近日,我校出台《山东科技大学优秀困难学生校长奖学金实施办法》,该办法自2005年9月开始实施,届时,符合条件的优秀困难学生将得到资助。
办法规定,优秀困难学生校长奖学金以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为资助对象,奖学金共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学年4000元;二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000元;三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
该办法对申请优秀困难学生校长奖学金的条件进行了严格的规定,申请优秀困难学生校长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具备五项基本条件:㈠申请优秀困难学生校长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是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不包括当年考入我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㈢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㈣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热爱劳动,主动申请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并保质保量完成岗位职责;㈤团结同学,尊重师长,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群众基础较好。同时,根据申请奖学金等级的不通,又有若干的特殊限定条件。申请一等优秀困难学生校长奖学金的限定条件是:㈠学年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达到本专业同年级前2%;㈡学年学生总成绩列本专业同年级前5%,且无所学课程重修现象;㈢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良好。申请二等优秀困难学生校长奖学金的限定条件是:㈠学年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达到本专业同年级前3%;㈡学年学生总成绩列本专业同年级前10%,且无所学课程重修现象;㈢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及格。申请三等优秀困难学生校长奖学金的限定条件是:㈠学年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达到本专业同年级前5%;㈡学年学生总成绩列本专业同年级前15%,且无所学课程重修现象;㈢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及格;在国家级重大竞赛活动中,获得奖励,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受本条前两款限制,可申请三等优秀困难学生校长奖学金。
优秀困难学生校长奖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充分体现了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关怀,在评选过程中,对于孤儿、单亲、烈士子女、父母有重大疾病、双下岗家庭的特困学生予以优先考虑。办法要求各学院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对评比推荐工作予充分重视,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同时明确指出,优秀困难学生校长奖学金主要用于改善学生本人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如发现有用奖学金请客等铺张浪费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如数追缴所得奖学金。该奖学金按年度申请和评审,每年9月开始受理申请,9月底评审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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