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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泰安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08-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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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

根据泰安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山东省、泰安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全省优秀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校区(学院)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人数及范围

以党总支为单位进行推荐,每个党总支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一个、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各一名。

二、评选推荐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1)领导班子好,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2)党员干部队伍好,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党员干部较好地发挥骨干带头作用;(3)工作业绩好,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成绩显著;(4)工作机制好,党组织制度健全,运行规范;(5)群众反映好,坚持以人为本,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员和群众拥护。

2.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1)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2)工作业绩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干事创业,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优异成绩;(3)服务群众好,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4)履行义务好,积极执行党组织决议、决定,平时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危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5)思想作风好,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3.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具备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的同时,还必须具有以下条件:(1)刻苦学习运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理论,具备一定的党建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2)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3)党性强、作风正,敢于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在党员和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推荐办法和要求

各党总支要按照要求,严谨细致地做好推荐工作。要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反复筛选,坚持好中选优。要扩大民主,多方面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论,提高推荐工作透明度。要严格掌握推荐条件,特别注意评选和推荐那些努力实践“三个代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创新,艰苦奋斗、廉洁奉公,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优秀代表。要严格程序,及时召开有关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名单。

推荐名单于 2008 5 6日(下周二)上午1200前报党委工作部,同时填报“泰安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见附件,B5纸反正面打印),并将电子稿发邮件至:dwgzbxzw@126.com(电话告知6226227)。

附件:泰安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党委工作部

20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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