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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泰安校区暑假前及假期间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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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暑假将至,为加强暑假前及假期间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须在放假前,对管辖范围内:职工、在校学生、户口挂在校区无工作单位的家属、成年子女、亲戚、流动人口、临时用工等人员,组织开展一次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活动,教育育龄人员遵纪守法,自觉服从校区计生管理,杜绝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事件发生;

二、要求已婚育龄人员做好避孕节育工作,放假期间自觉落实有效节育措施。使用工具避孕人员请在放假前到校区计生办领取避孕用具,尽可能避免发生非意愿妊娠,坚决杜绝违法生育情况的发生。适合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育龄妇女,可利用假期落实,并于开学后及时告知校区计生办;

三、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担保者,应教育、监督被担保人自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四、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严格按程序办事,及时审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不能因放假而放松管理;

五、暑假期间出现情况应及时与校区计生办联系解决。

 

         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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