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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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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寒假将至,为加强寒假期间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须在放假前,对管辖范围内的职工、在读学生、户口挂在学校的家属、成年子女、亲戚、流动人口、临时用工等人员,组织开展一次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育龄人员遵纪守法,服从管理,杜绝违犯计划生育法规的事情发生;
二、要求已婚已生育人员做好避孕节育工作,自觉落实有效节育措施。有需要者请本人到计生办领取避孕用具,尽可能避免发生非意愿妊娠,坚决杜绝违法生育情况的发生。适合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可利用假期落实,并于开学后及时告知校区计生办;
三、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担保者,应教育、监督被担保人自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四、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严格按程序办事,严把流动人口持证上岗关,不能因放假而放松管理;
五、寒假期间出现情况应及时与校区计生办联系解决。
 
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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