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校区(学院)管委会副主任(副院长)苏同营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校区各部门、各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离退休工作处、继续教育学院、产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暑假及开学前后的安全工作,传达了《中共山东省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秋季开学前后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省委省政府《关于淄博市桓台县“8.22”爆炸着火事故和东营市利津县“8.31”着火事故通报》,及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今年以来全省安全事故的通报》等文件,学习了袁俊平书记在学校处级以上干部暑期读书班结束讲话中关于安全工作的讲话精神,安排部署“十一”假期及近期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安全责任意识,教育师生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消防安全巡查检查,严格学生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苏同营同志强调,要树立“红线”意识,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从全省安全事故通报情况来看,近一段时间全省安全事故频发,反映出了“红线”意识不强等问题,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及中央、省市一系列文件精神和学校袁书记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至上的理念,警钟常鸣,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真正把安全工作摆在首要位置。要明确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各部门、各单位的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安全,分管业务的领导必须抓安全,把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最基层单位,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要从事故发生的规律中,认清强化责任意识的重要性,不论是“人的不安全行为”,还是“物的不安全状态”,只要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强,工作就会细致到位,就会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安全工作。一是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分析安全形势,开展安全教育;二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校园安全稳定是在一次次一轮轮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中实现的,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将隐患排查细化到具体项目,划分区域责任到人,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三是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不要将制度措施停留在纸面上,要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切实把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文: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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