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安校区闲置房源情况 ,拟将坐落在岱宗大街校园部分房屋对外公开招租。现将有关招标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租房屋的基本情况
现有位于山科大泰安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90平方限价50000.00(元/年)
山科大泰安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3平方限价13800.00(元/年)
山科大泰安校区南门西侧车队二楼,201、202、203三间房屋,每间18平方,限价12600.00(元/年·间)
二、对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1.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且重合同、守信誉的企事业法人、自然人均可参与竞租。
2. 房屋的使用、经营定向:原则上用于办公、若从事其它经营活动需经我单位书面许可。
3. 投标人对资格审查应答文件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若提供伪造证件,投标人将被取消项目参与资格。投标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我校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低于限价报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签订租房协议两年,填写投标经营内容。
四、房产租金、押金的缴纳和退还的规定。
1. 房屋承租人一经确定,承租人须在3日内与山科大泰安校区资产部签订租赁合同,未签订合同者,视为自动弃权。
2. 中标者须缴纳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3000.00元(上述保证金不计利息)。
3. 本房屋租金按年缴纳,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3日内,支付首年租金,并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
五、承租方确定方式
租赁招标采用公开招标形式,校区成立由校区资产部、审计部、财务部等部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开标、评标、以及对投标人的考察。本次招租采取有效最高报价者为中标承租方。
六、各租户请将自己所投的价格,写10份装在信封中封好交与评委。
七、投标时间:2017年1月6日下午3:00点
地点:泰安校区办公楼1-105室
八、邀请函领取地点:泰安校区资产部(1号办公楼130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8-3076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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