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职工医疗补贴已经由财务处统一转入教职工个人工资卡。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法》(山科大综字[2010]52号)文件规定,对以下病种人员2017年度门诊医疗费报销:
(一)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肾透析治疗、组织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为甲类特殊病种,其门诊医疗费报销时,在扣除当年定额补贴部分后,再按比例从学校医疗基金中报销:校内就诊报销85%,指定医院报销75%,未经批准的非指定医院不予报销。
(二)糖尿病(合并心、脑、肾、眼、神经病变)、高血压病(合并心、脑、肾、血管并发症)、冠心病、肺源心性心脏病、支气管哮喘、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类风湿性关节炎、脑出血及脑梗塞(并发后遗症)、再生障碍性贫血、股骨头坏死、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帕金森氏综合征、结核病(活动期)、癫痫、甲状腺功能亢进症、脑垂体瘤、强直性脊柱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部(非透析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慢性心功能不全等为乙类特殊病种。其门诊医疗费报销仅限山东省规定的基础用药及检查、治疗范围。门诊医疗费报销时在扣除当年定额补贴部分后,再由学校医疗基金依年龄段按比例报销,但报销时须同时提交门诊补贴额内及超补贴额以上部分的发票,且补贴额以上部分仅限校内及经转诊的指定医院发票,经校医院院长审签,将门诊补贴额以内发票加盖作废章后,同超补贴额以上发票一起提交财务部报销,由财务部按规定销毁作废发票。超补贴额以上部分,校内门诊医疗费各年龄段报销比例为:退休报销75%,45周岁至退休报销70%,小于45岁报销60%。经批准转诊的指定医院门诊医疗费,各年龄段报销比例均相应减少10%。
报销签字时间:
12月20-22日 地点:东校园校医院三楼
12月25日上午 地点:西校园校医院二楼
注:1.报销需提供材料:1、转诊证明 2、门诊病历 3、复写处方 4、正规发票。
2.报销前先将医疗发票按扣除当年定额补贴部分、校内、校外分类整理计算好。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有关职工。咨询电话:3076896
校医院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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