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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防器材检查统计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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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消防器材管理,保证消防器材的完好性、充足性、可用性,现将2019年度消防器材更换、配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登记范围:

校区各部门、各单位及离退休工作处对所辖区域内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标志灯、室内消防栓(包括水带、水枪) 的配备和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登记。东、西校园新建学生宿舍不用统计。

1、灭火器登记内容:管理单位、存放位置、灭火器配备数量、生产年月、检测换粉时间、压力表读数及外观。

2、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标志灯登记内容:标志灯类别、安装位置、配备数量、完好情况。

3室内消防栓数量、水带数量、水枪数量、完好情况。

二、报送拟更换、新增计划

各部门、各单位将需要更换或新增的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灯具、消防水带等消防器材做好使用计划表(需注明具体使用位置),报安全保卫部,保卫部检查核实后,统一进行更换、配备。

三、统计报送时限与要求

按照消防器材所在校园分别报送(东、西校园分开统计),登记表和计划表统一用Excel制作(内容格式见附表),请于1029日前将纸质表格报安全保卫部。东校园登记表送1号教学楼128房间,电子稿发至zhl.9006@163.com,联系人:张磊,电话:3076297;西校园登记表送办公楼118房间,电子稿发至wj9332@163.com,联系人:王珏,电话:3079332

四、注意事项

1、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检查登记工作,不留死角,明确专人负责。

2、按照消防安全有关规定,灭火器使用期限为:新配备灭火器使用期限为5年,旧灭火器每2年进行1次检测换粉,使用年限达到10年的应报废更新。

3、消防水带必须开箱检查,确认消防栓、水枪和水带卡口是否配套,老化严重的需更换。

附:1灭火器检查登记表

    2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标志灯检查登记表

    3、室内消防栓、水带、水枪检查登记表

 

安全保卫部       

201910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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