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我校《关于实施“三结合”成才工程的实施意见》和《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山科大学字〔2006〕15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奖学金评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范围
泰安校区实行“三结合”成才工程的学生。
二、评比要求
1.奖学金的评比工作要以学生个人素质综合测评成绩为主要依据,各系要保证学生个人素质综合测评成绩的准确性,用数字说话,要认真做好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汇总工作,成绩汇总后要向学生公布,接受学生的监督。
2.评比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三结合”成才工程规定的评比条件和评比程序确定候选同学名单,充分征求广大同学的意见,并在校区内面向广大师生公示,接受监督。
3.奖学金评比初选名单经各系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山东科技大学“三结合”成才工程奖学金评比情况一览表》(简称《一览表》),空表将发到各系邮箱。表格内容采用默认格式,不要改动。
4.各系要对评比工作做好全程监控与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要将评比情况形成简要书面材料,随《一览表》一并于2008年10月8日前报学生处,同时,通过电子邮件将《一览表》电子版发至公用邮箱taxqxsc@163.com。
5.校区将于11月上旬对评比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接受全校广大师生的监督。
6.奖学金评比工作涉及学生切身利益,政策性、时效性强,各系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密切配合,积极稳妥地做好工作。
学生工作处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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