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我校《学生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评选2009届优秀毕业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条件
1.积极要求进步,品行优良,在校期间各方面均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每学年至少获得一次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在共青团工作中表现突出,毕业前获“优秀团员标兵”称号。
3.获山东省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原则上应评定为校级优秀毕业生。
二、评比要求
1.目前,2009届毕业生先进个人评选审核工作已经结束,审核结果已经公示,各单位可以将其作为评选2009届优秀毕业生的参考依据,开展优秀毕业生的评比工作。
2.在评比的基础上,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山东科技大学2009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签署学院意见后,于2009年6月2日17:00前送交学生工作处,同时交电子版名单。
3.联系人:侯静娴;电子邮箱:taxqxsc@163.com
附:山东科技大学2009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学生工作处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点击浏览该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