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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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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系(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已发布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为做好2014年度项目申请工作,按照学校科研处的有关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结构与资助政策调整和规定

  自2014年开始,自然科学基金委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结构和资助政策做部分调整和规定,详细内容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取消部分项目类型。

  取消的项目类型包括: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项目和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

  (二)合并与调整部分项目类型。

  1.不再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

  2.原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合并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3.原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更名为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4.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再实行部门推荐申请方式,改为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直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三)上两年(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四)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五)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

  1.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项目申请有关事项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1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除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书采用离线方式撰写外,其他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1.采用离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申请人于2014115日后访问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4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所在学院(校区)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电子附件材料,以及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及附件材料。

  2.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申请人于20141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联系人申请开户),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所在学院(校区)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

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将信息发送到科研处邮箱,申请开户。申请人个人信息为:申请人姓名,电子邮箱,其他信息请在登录ISIS系统后填写完整。开户操作成功后,申请人邮箱会收到开户信息,请注意及时查询。申请开户截止时间2014123

建议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申请人,尽量提前完成项目在线提交,在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无误并上传申请书后,再打印纸质版本申请书。

(四)学院(校区)事项

1.以学院(校区)为单位组织项目申报工作,不受理个人申请。

2.各学院(校区)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科研处科研计划科。

3.各学院(校区)应组织相关专家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提出修改意见。着重对申报项目的立项依据、科学意义、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了解程度、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研究方法、研究目标和创新点进行反复论证,对申请者和研究团队前期研究基础、研究条件等进行评议,在申请书撰写质量上进行细致指导并做好材料形式审查工作。

4.各学院(校区)要对科研人员进行充分动员,原则上要完成制定的项目申报计划。凡未主持或未参与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必须申报。各单位申报数量和申报成功率将作为学校确定有关限项项目申报数量的重要依据。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申报材料要求:

纸质申请书2份,双面打印(请使用2014年新版本);

申请书电子版(必须与纸质申请书版本一致);

各单位申报情况汇总表纸质1份(含电子版);

2.申报时间要求:

由于2014年有较多类型项目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ISIS系统大批量生成PDF版本申请书需要一定处理时间,且形式审查需要一定时间,根据国家基金委要求,我校申报截止时间适当提前。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1433日开始,34日上午11时结束。请相关单位在截止日期前将以上申报材料报送科研部,电子版发至邮箱(takyb2010@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单位国家基金申报材料字样。

为确保项目申报、审查等各环节顺利进行,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时间要求统一上报,个人申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宜

1.因本年度青年基金项目首次实行在线申报方式,在线申报的项目数量会大大增加,为防止临近截止日期造成系统拥堵,请申报人员注意时间节点,一定按时或提前提交申请书。

2.《指南》于20141月中旬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请注意查询。

3.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并提供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请申请人及时访问、查询或下载相关文件。

4.申请书纸质材料要求双面打印并装订。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韩汝军 于学梅 段德宏;联系电话:860-57903电子邮箱:skdkyk@163.com泰安校区:靳博 联系电话:3078551电子邮箱:takyb2010@126.com

 附件:

1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自查表.xls(该表作形式审查自查用,不必上交)

2附件2-各单位申报情况汇总表.xls

3附件3-各类型项目限项申请规定及其他政策调整情况说明.doc 

 

                                                                  科研部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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