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山东煤炭学会突出贡献工程师评选工作现已开始,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科技人员。
2、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在同行业中有较大影响。
3、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在煤炭科研、安全生产技术领域做出突出贡献、或有重大发明者。
5、承担国家或省部级科技项目的技术带头人,在煤炭工程技术研发、应用和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6、在公开发表的刊物上有独立撰写的技术论文三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一部以上,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和技术水平。
7、在近三年科技工作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十位、二等奖前七位、三等奖前五位人员,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前三位人员;省级部门科技成果一等奖前一位人员。
(2)发明专利一项以上,或其他专利三项以上;并经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3)科技项目在同行业得到广泛认可,具有重大推广价值,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联 系 人: 刘焕芝 联系电话:3076110
科研部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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