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新学期伊始,为确保实验教学秩序的稳定和实验教学正常进行,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特通知如下:
一、各系(部)要认真做好开学前实验室环境卫生及实验仪器设备整理工作,确保实验室及实验仪器设备整洁有序,保证新学期各项实验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二、全面检查相关实验设施,调试校对实验仪器设备,确保实验室仪器设备能安全正常运行,满足实验教学需要。
三、各系(部)要在开学前对实验室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教务部及相关部门要进行监督抽查,确保新学期实验教学顺利进行。
四、根据课程要求和实验室实际建设情况,认真做好各项实验教学安排工作。任课教师要提前与实验室联系,商定实验计划,确保实验课程正常有序开出。系(部)要科学合理地制定并汇总本学期的实验教学计划,经系(部)分管主任审核签字盖章后于第一周周五(8月31日)下午5:00前报实验科。
五、各实验室要根据实验教学计划编制实验教学课程表,并经系(部)分管主任审核后于第二周周五(9月7日)下午5:00前发至实验科邮箱(tasyk202@163.com)。
六、各系部要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做好跨校区实验教学安排以及实验用车计划,经系(部)分管主任审核签字盖章后于第二周周五(9月7日)下午5:00前报实验科。
七、做好2011/201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
(以上所需表格下载地址:泰安校区—教务部—下载区 )
教务部
201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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