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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十三届山东省专利奖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2-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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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第十三届山东省专利奖(以下简称专利奖)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山东省区域内的单位和/或个人凡获得中国专利,并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以申报专利奖:

(一)在评奖当年61日前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有效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二)发明创造水平高,已经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专利权属关系清楚,无法律纠纷;

(四)对已经获得山东省专利奖的项目,不得参与申报。

二、评奖标准

(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稳定,技术方案新颖,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与创新有突出作用。

(二)外观设计专利权稳定,形状、图案、色彩方面设计独特,具备创新程度高、产品质量安全可靠、人机性好、实用性强、绿色环保、引领未来健康生活方式、有文化内涵等特征。

(三)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对于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人、实施单位对于该项专利权的运用和保护采取了积极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专利奖的评审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发明创造技术(设计)水平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

三、设奖种类、数量

专利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一等奖不超过10项,二等奖不超过20项,三等奖60项。

四、项目推荐

具备推荐资格的单位接受申报材料,并认真审查,遴选符合规定的优秀项目报送到省专利奖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具备推荐资格的单位包括:市知识产权局;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中央驻鲁单位;省属大型企业。

由两名院士签字推荐的项目,可以直接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推荐。

各推荐单位在组织申报过程中要严格掌握评奖标准,择优筛选出本地区(部门)创造性强、并通过专利技术产业化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优秀项目,重点选择具有重大发明意义和符合产业政策及市场前景广阔的原创性专利、核心专利项目。在推荐项目时,为保证推荐的质量,各申报区域和单位可先进行初评,以确保把最好的项目推荐上来。

五、上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或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山东省专利奖申报书》(下载网址:http://www.sdpatent.gov.cn)。项目技术状况阐述必须要清楚、准确、完整,包括本申报专利技术所涉及的技术领域,目前国内外所涉技术的状况,实质性创新(是否原创),对国内外本技术领域的贡献以及产业化程度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申报书”文字处理采用word格式,提供电子件和纸件;专利证书(复印件)、曾获奖励证书(复印件)、产品照片(5寸)及有关辅助材料只提供纸件。申报材料要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于910日前送科研部,同时将电子版发至sdkdcgk@163.com,过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  刘焕芝    3076110

 

 

                                                              科研部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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