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2012年度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第二批)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申报项目要结合泰安市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注重实绩实效,引导和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重点支持小发明、小创造等应用类项目,基础研究、软科学项目不在重点支持范围内。
二、申报截止时间:
纸质申请书(以及电子版申请书和项目汇总表)报送截止到10月22日下午5: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注意事项:
1、学生提出申报项目的同时,必须落实好一位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对申报内容给予业务指导,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2、正在承担此类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以及在校时间只有一年即将毕业的同学,建议本次不申请新的项目。
3、作为项目主持人,同时只能申报一项。若一人同时申请多项者,必须选定其中一项申报,其它不予受理。
4、为避免项目重复立项,“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系统”中增加了“项目查重功能”。同学们在正式申请项目之前,要利用“项目查重”功能对拟申请的项目进行查询。具体操作:点击系统的“项目查重”标签——在“项目信息查询”下方的“关键字”一栏中输入项目名称的关键字——点击“查询”——系统会自动给出类似的市科技局已经立过项的项目名称。如果系统中存在类似的项目,建议另选项目申报,对重复项目科技局不予立项。
四、申报要求与流程:
1、网上填写注册信息
项目申报须通过“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在线申报。申报前,需先登录泰安市科技局网站“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系统”(地址为:http://218.59.204.137:8887/stip),由申请人点击系统的“学生注册”标签进行注册。在填写注册信息时,注意选择“学校”和“院系”(因其他学校名单也在“学校”选项的下拉菜单中,不要选错),各栏目中的信息要按实际情况填写。
2、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
“学生注册”成功后,即可点击“学生登录”进入系统,在“项目管理”栏目中选择“项目申报”,进行项目申请书的在线填写工作。
3、随时关注项目的申报状态
学生填写完成申请书后,学校科研部要对申请书进行审核,审查合格的项目才能“通过”,并上传到市科技局。因此,在提交申请书后,要随时注意其申请书的“申报状态”,审核没有通过的,申请人要主动与科研部取得联系,弄清原因,限期进行修改。
由于申报过程中的环节较多,要求申报项目的同学应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免误时。
4、申请书的输出与打印
按照申请书中各栏目要求,认真填写,检查无误后可以输出。输出的申请书格式为PDF格式文件,打印一式二份,左侧装订。
5、报送申请书
纸质申请书须有项目申请人签名,并交指导老师和系(部)领导分别签署意见并签名,最后由系(部)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及其电子版(PDF格式);项目汇总表(只交电子版的);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复印件(各一份)统一报送科研部。
五、如申报过程中还有其它不清楚的问题,请随时与科研部联系。
联系人:靳博 ;电话:3078551;13176822192
科研部
二O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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