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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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 山东科技大学科学研究“春蕾计划”>的通知》(山科大科字[2008]5号),和学校科研处对本次“春蕾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安排与要求,请各系(部)及时通知承担“春蕾计划”项目的老师,积极认真的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的结题工作。具体要求与安排见:《关于做好山东科技大学科学研究“春蕾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附件:《关于做好山东科技大学科学研究“春蕾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科研部
二○一二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