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研

教学科研

当前位置 : 校区主页 > 教学科研 > 正文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办理说明
  • 发布时间:2014-05-04

  • 浏览量:

重要通知

一、 申请补办 CET(纸笔考试)成绩证明的方法

自2014年起,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不再受理申请补办 CET(纸笔考试)成绩证明,办理方式调整如下:

1. 请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bbcjzm.neea.edu.cn/)进行网上办理。

2. 该申请仅限于2005年(含2005年)以后的考试。

二、 申请补办 CET(网考)成绩证明的方法

补办 CET(网考)成绩证明的申请仍由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办理方式如下:

1.申请材料: 提供 1)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需加盖公章),证明需含:参加考试时间、考试级别、准考证号等内容;2)身份证复印件。

2.受理时间:每年3月1日至7月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3.申请方式: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不予当面受理。申请者将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回函信封(有详细地址和收件人)以挂号信方式邮寄至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4. 特别提示:为确保考生能及时收到成绩证明,请务必随函附寄如下图所要求的回函挂号件信封。信封上务必贴足邮资(上海:3.8元;上海以外地区:4.2元);务必填妥收件人的姓名、地址、邮编。不按上述要求提供回函挂号件信封的申请不予办理。

pic

三、 申请 CET 考试成绩核查

成绩核查内容为分数是否有错加或漏加的情况;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成绩核查申请仍由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办理方式如下:

1.申请材料:提供 1)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需加盖公章),证明需含:参加考试时间、考试级别、准考证号等内容;2)身份证复印件。

2.受理时间:每次考试成绩发布后一个月内(以邮戳时间为准!)。

3.申请方式: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不予当面受理。申请者将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回函信封(有详细地址和收件人)以挂号信方式邮寄至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4.反馈方式: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核查结果以挂号邮寄方式反馈至申请者。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邮政信箱30-14

上海市 华山路1954号,200030

电话:021-52583311

传真:021-62932756

上一篇:关于申报2014年度全国高校古籍整理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申报2014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招标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