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科研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管理办法》(山科大科字[2014]5号)、《山东科技大学杰出青年科技人才支持计划管理办法》(山科大科字[2014]4号)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4年度山东科技大学科研创新团队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团队计划”)、山东科技大学杰出青年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杰青计划”)申报工作。按学校科研处对此项工作安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队计划”申报条件
申请的创新团队应是所在学院(校区)遴选、建设的团队。团队设置带头人1人,成员5-10人。本次申报的团队与校领军人才发展计划、未通过结题验收的校科研创新团队及其他新申报的团队成员不能交叉。
(一)团队带头人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科研能力和成果突出。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团队负责人近5年(2009年以来,下同)应至少达到下列2项科研业绩:
(1)作为第一负责人至少承担1项国家基金面上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
(2)作为第一负责人单个科研项目实到可提成经费1000万元以上或累计实到可提成经费200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团队经费按1/5要求)。
(3)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科技(或人文社科)奖励至少1项,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可直报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社会力量科学技术一等奖和省部级科技(或人文社科)二等奖累计至少2项。
(4)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并被SCI、SSCI、A&HCI、EI(期刊正刊)、CSSCI等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论文数与第一完成人取得授权发明专利数达到10篇(项)以上。
(二)团队应具备的条件
1、团队成员思想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学风和学术道德。
2、团队有相对稳定的人员组成,有良好的合作基础,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主要成员之间共同承担过科研项目或共同取得过科研成果。
3、团队中至少应有50%的成员为40岁以下的青年研究骨干。
4、近5年,团队成员以我校为第一单位承担4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一年期小额资助项目除外),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并被SCI、SSCI、A&HCI、EI(期刊正刊)、CSSCI等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论文数与以第一完成人取得授权发明专利数不少于30篇(项)。
二、“杰青计划”申报条件
“杰青计划”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6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
3、申请者应是所在学院(校区)遴选、培养的杰出青年科技人才;
4、近5年取得以下重要科研成果:
(1)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一年期小额资助项目除外)1项。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并被SCI、SSCI、A&HCI、EI(期刊正刊)、CSSCI、ISTP等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论文数与以第一完成人取得有效发明专利数达到10篇(项)以上。
5、申请人只能获得一次该计划资助。获得过山东科技大学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的,不能再次申报。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团队计划”填写《山东科技大学科研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申请书》(见附件1);“杰青计划”填写《山东科技大学杰出青年科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见附件2),打印纸质材料7份,格式不得随意修改。
2、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后,连同《“团队计划”、“杰青计划”推荐审核表》(附件3)1份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送科研处科研计划科(为能够按时将材料报到科研处,请申报单位与6月19日下午19:00交到科研部),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四、其他事项
1、根据学校近期工作重点,本年度科技类“团队计划”、“杰青计划”重点为“矿山灾害预防控制”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山东煤炭安全高效开采技术与装备协同创新中心”遴选团队和学术骨干。可为“矿山灾害预防控制”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山东煤炭安全高效开采技术与装备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做出贡献的创新团队和杰出青年科技人才优先资助。
2、《山东科技大学科研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管理办法》(山科大科字[2014]5号)、《山东科技大学杰出青年科技人才支持计划管理办法》(山科大科字[2014]4号)文件已在学校办公系统下发。请各单位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请。
3、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团队计划”和“杰青计划”申报者必须是各学院(校区)已立项培育、学院(校区)有明确管理办法管理的科研创新团队或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学院(校区)在提交申报材料时,须同时提交所在学院(校区)遴选、培养纸质证明材料1份(含管理办法、立项批文或清单等)。
2010年度已列入“山东科技大学科研创新团队支持计划”且验收考核为“优秀”的团队可以继续申请。
4、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团队计划”、“杰青计划”进行答辩评审,答辩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5、已列入“山东科技大学科研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山东科技大学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计划的,分别按《山东科技大学科研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山科大科字[2009]19号)、《山东科技大学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山科大科字[2009]20号)执行至期满。
各单位要对“团队计划”、“杰青计划”申报工作高度重视,按照申报条件标准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把符合条件的团队、杰青年推荐出来,确保推荐质量。
联系人:靳博 联系电话:3078551 电子邮箱:takyb2010@126.com
附件:
附件1-团队计划申请书.doc(格式)
附件2-杰青计划申请书.doc.(格式)
附件3-“团队计划”、“杰青计划”推荐审核表.xls
科 研 部
201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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