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青岛市第二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参评成果的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本次评奖的申报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至5月10日。
3.第一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申报人须填写《青岛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一式三份(如需复印,请一律用A4纸,以便存档;除表格中“作者签名”一栏用钢笔手写外,其它部分一律用电子版填写,否则不予受理),与申报成果一式两份(其中著作类成果两份原件,文章类成果必须至少有一份原件)一并上报。申报成果支持材料一律用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一式二份),标明姓名和单位(山东科技大学)。所报材料一律不退还。
由市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通过鉴定的课题,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证书原件,并按结项(鉴定)证书所要求的最终形式申报。
4.申报人可通过社科联所属学会或直接向市社会科学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5.其它未尽事宜请按照《青岛市第二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6.各单位请于5月8日上午10:00前将申报材料报科研部,《青岛市第二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登记表》由推荐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lhznn2005@sina.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焕芝 联系电话:3076110
1.《青岛市第二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doc
2.《青岛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doc
3.《青岛市第二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登记表》.doc
科研部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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