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泰安市科技局、财政局制定的“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现已正式启动,它以项目立项方式资助驻泰高校学生的科技创新活动。该计划的实施对培养大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请各有关系(部)认真组织在校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积极申报。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应是全日制在校的本、专科生或研究生;
(2)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
(3)能够按时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
(4)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和从事研究的能力。
二、选项原则
(1)选择项目时应结合自己的专业特长;
(2)所选项目应具备开发前景并有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3)研究内容为申请人所学专业领域的前沿技术,有一定的创新性或技术突破;
(4)研究目标明确,符合国家重点支持方向和泰安产业发展需求。可参考“2006年泰安市科技发展计划指南”(见附件);
(5)具备一定基础,研究中所采取的技术路线合理、可行;
(6)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能在毕业前完成。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时申请人须填写《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式5份,采取书面形式上报;
(2)申请人可以是1人,也可以是多人组成的课题组;
(3)申请人毕业前能够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并提交研究材料;
(4)由申请人所在系(部)负责推荐、落实申请人的指导教师;
(5)申请人首先将填好的申请书交本人所在的系(部)负责人,由指导教师对项目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的可行性进行技术审查,并由指导教师和系(部)主任在申请书的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
(6)系(部)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教师与学生合作申报,尽快组织落实该项工作。
(7)各有关系(部)要在规定时间内至少申报一项。
四、申请时间与联系方式
10月25日前,由系(部)统一将申请书报教科部科研科。逾期将视情况安排到下次申报。
联系人:任保明、靳博;
地点:一号楼一层110、105室;
电话:6227552。
附件:
1.《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请书》
2.2006年泰安市科技发展计划指南
泰安校区教科部
泰山科技学院教学科研部
200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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