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决定于2016年5月25日-7月10日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35号)(见附件1)。各有关单位请严格按照《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见附件2)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申报,并于2016年6月14日将申报材料报至科研部成果科(东校园1号教学楼106室)(申报评审书一式7份,参评成果原件1份),同时将评审书及汇总表电子版发至lhznn2005@sina.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焕芝
联系电话:3076110
附: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2. 《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科研部
2016年5月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