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校区“三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考场监督检查工作,严肃考试纪律,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安排及有关文件精神,在考试期间进行校区、系部两级巡视。现将巡视工作安排如下:
一、校区巡视小组安排
组 长:蒋金泉
副组长:耿献文 黄德杰 王靖磊
成员及具体分工:
东校园:卢 军 连传杰 刘瑞国 邵洪强 杭正泉 端木祥展 康梅英 刘 侠
西校园:焦方蕾 刘太安 刘庆志 王学宁 石仁斌 田建国 王洪立 王 强
二、巡视时间
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6日,考试具体安排见“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三、巡视人员职责
1.检查监考教师是否按时到位,是否佩戴监考证,遇有监考人员迟到、缺席等情况,应及时与教务科取得联系,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2.检查考场清理是否彻底;
3.抽查学生的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检查考场考生是否按座次表就座,查看监考教师是否已经督促、检查学生将考试无关物品放到指定位置;
4.检查监考教师履行监考职责情况,发现监考人员不能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应及时予以制止;协助监考人员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问题,若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应坚决制止并责成监考人员及时、认真处理;
5.维持考场秩序,对考试过程不符合考场要求的情况,及时处理,并报教务科。教务部视具体情况进行通报。
四、系部巡视
各系部根据教务部要求,安排好本系部巡视。
教务部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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