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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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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为确保清明节期间实验室的安全,根据校区学院要求和实验室安全工作性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系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实验室、机房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加强教职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注意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腐蚀”等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各系部要加强对危化品的管理,防止危化品物品贮存、使用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三、做好在用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按照不同仪器设备的特殊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四、放假期间除了工作需要或必须通电的仪器设备外,实验室要注意关断电源、水源、气源等;仍然对外开放的实验室,系部要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防止意外突发事件的发生。

五、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严禁在实验室私用电炉、烘箱、冰箱等设备。

六、各系部要安排好实验室假期值班工作,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向校区学院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

 

教 务 部      

2017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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