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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论文、论著统计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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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教育部年报统计工作,并为明年成果奖励工作做好准备,需对全校2017年度论文论著情况进行统计。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时间界定

201711日至1231日,已奖励过的不得申报。

  二、成果统计与提交

论文论著由第一作者所在单位负责统计。

1、论文:201711日至1231期间发表或收录、转载的我校教职工完成且具有学校署名的学术论文。不包括:在非法期刊上发表的;在增刊、论文集等发表但未被收录或转载的;新闻报道等非学术论文;篇幅不足一个页面的;一稿多发的论文;在他人作品中被引用和介绍或参展、获奖的文艺作品。

2、著作:专著、编著、译著。纯编、纯译者及教材、教学参考书、工具书也需统计,但需备注。

三、提交时间及安排

请各单位于20181817:00前将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lhznn2005@sina.com

联系人:刘焕芝     联系电话:3076066

附:1.2017年度论文/论著统计一览表.xls

 

科研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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