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教育部年报统计工作,并为明年成果奖励工作做好准备,需对全校2017年度论文、论著情况进行统计。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时间界定
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已奖励过的不得申报。
二、成果统计与提交
论文、论著由第一作者所在单位负责统计。
1、论文: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收录、转载的我校教职工完成且具有学校署名的学术论文。不包括:①在非法期刊上发表的;②在增刊、论文集等发表但未被收录或转载的;③新闻报道等非学术论文;④篇幅不足一个页面的;⑤一稿多发的论文;⑥在他人作品中被引用和介绍或参展、获奖的文艺作品。
2、著作:专著、编著、译著。纯编、纯译者及教材、教学参考书、工具书也需统计,但需备注。
三、提交时间及安排
请各单位于2018年1月8日17:00前将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lhznn2005@sina.com。
联系人:刘焕芝 联系电话:3076066
附:1.2017年度论文/论著统计一览表.xls
科研部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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