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人员:
为了方便我校教师申报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根据山东省科技厅相关通知要求,我校现统一组织对山东省内单位研究开发,或作为第一完成单位与省外合作研究开发产生的科技成果(包括基础理论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和软科学成果等)进行成果登记。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有需要科技成果登记的完成人员将登记项目公示材料word电子版(包括项目名称、全部完成人员、主要完成单位、项目简介、社会效益及应用情况等)于3月23日下午5点前发至sdkdcgk@163.com,过期不候。
二、登陆国家科技成果信息网(http://www.tech110.net/)下载安装“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9.0)”,根据操作说明填报并导出《科技成果登记表》和电子压缩包,于3月28日下午3点前将以下材料送至东校园办公楼216科技成果科(联系人:刘焕芝,联系电话:3076066):
1、系统导出的《科技成果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三份;
2、纸质附件材料一份。其中:(1)基础理论成果:验收或结题报告(2)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如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评价证书、有正规鉴定资质单位出具的鉴定证书、验收证书(3)软科学成果:软科学计划项目结题证书;
3、系统生成的电子压缩包(不要修改文件名)。
科研部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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