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青岛市第三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本次申报参评成果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符合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成果。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未参评过青岛市第31次、32次社科优秀成果奖评选的成果也可以申报参评。已参评(无论是否获奖)不得再次申报。
2、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申报人须填写《青岛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一式四份(如需复印,请一律用A4纸;除表格中“作者签名”一栏用钢笔手写外,其它部分一律用电子版填写),其中两份作匿名处理;申报成果一式两份,其中著作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一份匿名原件,论文、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一份匿名复印件;申报成果支撑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匿名件,一律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由市级及以上社科规划部门、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通过鉴定的课题,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一份匿名),作为支撑材料,原件经市评奖办审核后退还,并按结项(鉴定)证书所要求的最终形式申报。
请各单位按照以上要求在4月1号上午11: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到科研部科技成果科(东校园1号楼216室),成果登记表电子版发至:lhznn2005@sina.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焕芝
联系电话:3076066
附: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评审表、成果登记表等。
科研部
2019年3月15日
附件1:登记表.doc
附件2:评审表.doc
附件3:评选工作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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