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新学期伊始,为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保证实验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正常进行,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系部要认真做好开学前实验室环境卫生及实验仪器设备的整理工作,确保实验室及实验仪器设备整洁有序;全面检查相关实验设施,调试校对实验仪器设备,确保实验仪器设备能安全正常运行,满足实验教学需要。
二、根据课程要求和实验室建设情况,做好各项实验教学安排工作。对于新进实验设备、重新调整安置设备的实验室要加快调试,尽快投入实验教学。
三、根据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认真编制本学期的实验教学计划。各系部任课教师与实验课教师要充分沟通,实验教学计划要与相关课程进程科学衔接,确保实验项目正常有序开出。实验教学计划经系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请于第一周周五(8月30日)下午5:00前报实验实训中心(东校1号实验楼201室、电话3076232)。
四、各实验室要根据实验教学计划编制实验课程表,实验课程表经系部分管领导审核后,请于第二周周五(9月6日)下午5: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实验实训中心邮箱(tasysxk@163.com)。
五、各系部要根据本学期实验教学计划,做好跨校区实验教学安排以及实验用车计划,实验用车计划经系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请于第二周周五(9月6日)下午5:00前报实验实训中心(东校1号实验楼201室、电话3076232)。
六、有关说明及要求
1、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课程表是实验教学工作量核算与实验室开课依据,各系部要认真组织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课程表的填报和审核工作,一经提交后原则上不再改动。
2、实验教学任务要落实到具体实验室、实验教师,并按要求规范填写课程类别、实验类型、实验学时、实验人数等信息;其中,课程类别要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填写。
3、任课教师和实验课教师要随堂将《实验日志记录登记薄》中的项目、内容填写完整并且签字清楚,所填内容须与实验课程表一致。在核算实验工作量时,《实验日志记录登记薄》须一并上交。
(相关表格请到“泰安校区—教务部—下载区”下载;《实验日志记录登记薄》请到实验实训中心领取)
教务部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