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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泰安市第十一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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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

根据泰安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一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点击下载)要求,现就做好校区“泰安市第十一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推荐范围和条件严格按照《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点击下载)规定执行。

二、推荐程序和方法

拔尖人才推荐工作,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校区遴选上报的程序进行。符合条件人员如实填写《泰安市第十一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表》(点击下载),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后(机关人员随相关教学系部报送),于1031日前报校区党政办公室(东校园1号教学楼226办公室,邮箱:skdxzw@126.com,电话:3076227),经校区研究后上报泰安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各界关注的工作。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发动,严格按照《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规定和泰安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一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推荐和遴选工作。对推荐上报拔尖人才的有关材料,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查,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呈报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党政办公室    

201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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