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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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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校区工作安排,为扎实做好寒假期间各项安全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寒假正值冬春季节,是各种安全事故易发、高发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清校园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增强政治意识、生命意识、责任意识、红线意识。人命关天、生命至上,坚持从最坏处着想,向最好处努力,居安思危。把安全工作关口前移,切实落实到实处,全力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加强师生安全教育。针对本部门、本单位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全面的安全教育,通过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疾病预防、治安刑事犯罪预防、防人身伤害、防突发事故、防自然灾害、防触电、中毒、溺水、火灾、踩踏等事故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部门、各单位,针对前一个时期开展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进行一次认真深入的再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幼儿园、锅炉房、图书馆、实验室、实习车间、燃气设施、供暖设施、供电设施、消防设施等重点要害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检查要认真、细致、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做到谁检查、谁负责,包干到底、事后追责。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安全隐患详情必须登记在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迅速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制定严密的防范和管控措施。

四、扎实做好防火工作。放假前,各单位注意对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情况进行检查,关闭不使用的电源。值班、执勤、施工等场所,严禁使用功率较大的电暖器、电暖风、电暖煲等取暖设备。教育教职工正确使用电器、燃气;不要在楼梯和过道处堆放木柴、纸屑、垃圾;特别是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要远离电源、火源,严禁在阳台、楼梯、过道和室内燃放;教育身边未成年人,注意防火和人身伤害。

五、强化交通安全管理。继续对学生进行安全乘车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不乘坐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报废车、超载车,以及非法营运的不安全车辆。教育教职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维护校园车辆停放秩序,不占用消防生命通道。广大师生要高度重视大雾、降雨、降雪、路面结冰等极端天气的行车、乘车安全防范。

为方便同学购买回家车票,学生处、团委已安排泰安市汽车总站来校园内售票,禁止学生代购各类车票,严禁学生集体包车回家。

六、切实加强治安防范。一是预防盗抢伤害。冬闲时节是社会盗抢案件的频发期,广大师生外出旅游或到银行存取现金,时刻警惕盗抢行为发生,避免造成人身伤害。二是谨防电信、网络、彩票中奖等诈骗,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的忠告,不贪占小便宜,防止上当受骗。三是加强校门管理,守护好校门,把好安全防盗第一道关口。四是加大校园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治安安全隐患。五是加强技防监控,掌握校园状态,及时处置突发情况。六是做好矛盾调处化解工作,严禁酗酒滋事、打架斗殴,加强行为控制,防范刑事案件。

七、努力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后勤公司、水电暖管理办公室要对供水、供电、供暖、供气设施进行检修,确保水、电、暖、气正常供应,并做好抢修准备。产业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操作规程,确保假期生产安全。

八、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好假期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坚守岗位,确保信息畅通,遇到紧急、重要情况,必须立即报告,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视,并做好记录。值班人员必须做到“反应迅速,报告及时,处理得当”。

九、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增强做好校区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严密组织,精心安排,传导压力、夯实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把校区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20151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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