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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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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寒假即将来临,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和实验室安全工作性质,现将有关实验室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注意做好“防火、防水、防冻、防盗”等工作。

二、做好在用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按照不同仪器设备的特殊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三、假期间除了工作需要或必须通电的仪器设备外,实验室要注意关断电源、水源、气源等。仍然对外开放的实验室,系部要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防止意外突发事件的发生;同时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严禁在实验室私用电炉、烘箱、冰箱等设备。

新建实验室及新进仪器设备实验室要做好实验室的规划和新进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确保新学期开学正常使用

六、寒假期间实验室实行封闭管理。如使用实验室,应向所在系(部)分管领导提出申请,并报各实验楼值班室备案,进出实验楼要服从值班门卫管理。

七、各实验楼门卫和各系部值班人员要加强对所属实验楼(室)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向校区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汇报。

八、做好下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实验准备工作,实验教学计划(书面稿及电子稿)开学第一周内交至教务部实验科,实验课程表第二周内电子稿发至tasyk202@163.com。

九、各系(部)将寒假期间实验室值班人员安排表及实验室负责人名单、联系电话等于1月23日前报实验科。

附件: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2015).doc

教 务 部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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