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申报2015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本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2015年度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包括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两类,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均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种。
2、省直属高校可以申报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其他高校只能申报自筹经费项目。
二、申报方式及指标分配
1、2015年度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教育厅根据高校科研专项经费规模、学校科研水平以及各高校往年科研计划项目完成情况,确定今年我校申报资助经费项目限额为:科技类15项,人文社科类5项;自筹经费项目5项(含科技类、人文社科类)。
2、申报数量:各学院及泰安、济南校区各系(部)推荐数量不超过2项,学校机关在学院兼职人员,须通过其所在兼职单位推荐申报。
3、根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校将对所有推荐项目进行初评,根据教育厅限额指标,确定各类拟申报项目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科技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附件11)第六条的有关规定;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附件12)第七条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
2、原则上重点支持40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的人员。教育厅规定,项目负责人年龄在40岁以下的科技计划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数量须分别不少于申报项目数量的三分之二。
3、自筹经费项目应逐项附出资证明,说明经费具体来源及数额,并加盖出资单位财务章。科技项目每项经费不低于3万元,人文社科项目每项不低于1万元。
4、为防止重复和低水平研究项目申报,根据教育厅要求,申报科技计划项目需要进行科技查新并附科技查新报告(原件1份)。
5、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好齐鲁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和阐发的批示精神,有条件的高校要组织教师和科研人员积极开展法治理论和山东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研究,并择优推荐申报。
6、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发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基础的课题,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四、申报程序
1、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人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A)》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B)》,申报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人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A)》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B)》。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4。
2、各系(部)要根据申报限额及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
3、各系(部)须填写《2015年度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和《2015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6)。
五、在研项目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
教育厅在受理新申报项目的同时,将对在研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清理和检查,对有拖期结题项目的单位,将核减项目申报指标。各学院(校区各系部)要对承担的山东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认真检查。2014年底应结题的项目做好项目鉴定或结题验收准备工作,应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10。
六、材料及时间要求
1、项目的申报材料:
(1)申报科技类项目材料包括:《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A)》(2份)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B)》(4份)及申请书电子版;科技计划项目还需提交科技查新报告2份(其中原件1份,查新报告可在学校评审完毕报送教育厅正式申报材料时提交)。
(2)申报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包括:《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A)》(2份)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B)》(4份)及申请书电子版;
各系(部)填写提交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2015年度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和《2015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
2、结题报告材料: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书》(见附件7 )、《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见附件8)或《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验收报告书》(见附件9)。
3、时间要求:
申报项目材料:请于2015年3月6日上午11:00前,由各系(部)统一报送科研部,申请书及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过期不予受理。
学校评审公示完后,推荐申报教育厅的项目材料报送时间为2015年3月15日上午9时前。
结题报告材料:人文社科类项目结题材料须于2015年3月31日前提交;科技类项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由各系(部)统一汇总、报送,不得超限额申报和延时申报,不接受个人名义报送的项目。
2、报送时间截止后,不再补正申报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不予评审。
3、申报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科研部联系。
科技类项目联系人:靳博
联系电话:3078551 电子邮箱:takyb2010@126.com
附件:
1、《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A)》
2、《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B)》
3、《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A)》
4、《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B)》
5、2015年度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6、2015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7、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书
8、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9、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10、科技计划项目应结题项目清单
人文社科项目应结题项目清单
11、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
12、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
13、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05年)
附件下载:省高校科技计划及人文社科项目申报相关附件.rar
科 研 部
201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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