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横向项目负责人:
为规范我校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结账管理,根据《山东科技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与结余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山科大科字[2014]16号)文件精神,现集中办理横向科研项目结题工作。请各单位、横向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前合同履行期满且已完成的所有横向科研项目。
二、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写《山东科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题审核表》(附件1)一式三份。
2、每个结题项目需提供以下结题材料一份。
(1)项目《合同书》原件或复印件;
(2)项目委托方出具的验收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如《科技成果鉴定书》等)办理结题。由于项目完成时间已久远,无法取得上述证明材料的必须凭所在单位出具的《横向项目结题说明》(附件2)也可办理结题。
三、请各部门于2015年3月31日前将结题材料汇总后报送校区科研部110室。
联系人:任保明,联系电话:3078552
科研通知附件.zip
泰安校区科研部
201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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