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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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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工会: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基金会、中国教育工会山东省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要求和校工会的统一安排,经研究,决定在校区(学院)开展2015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赠原则
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二、捐赠主体
全校在编教职工。
三、捐赠标准
原则上个人捐赠一天的经济收入(在职人员2015年5月工资条前4项相加后除以22即为一天经济收入,离退休人员按2015年5月工资条前3项相加后除以30天即为一天经济收入)。
四、捐赠时间
2015年4月15日至4月28。
五、活动要求
1.做好宣传发动。“爱心一日捐”活动是为家庭经济困难师生员工奉献爱心,帮助家庭困难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形式。“爱心一日捐”上缴上级慈善组织后会返还学校,用于贫困师生资助。各分工会要大力宣传,广泛发动,营造良好氛围,推动活动开展。
2.为方便教职工捐赠,学校决定从愿意参加“爱心一日捐”活动的教职工5月份工资中直接扣除一天的经济收入作为爱心捐赠。各分工会要做好“爱心一日捐”名单统计工作(统计表见附件),并将由本人签名的人员名单(本人不能签名的,经本人同意,可由代签人签“某某某代”)纸质版以分工会为单位于4月28日18:00前送至校区(学院)工会(东校园4号楼南侧103室),电话:3076303,电子版发至gonghuitaian@163.com(电子版捐款名单和未捐款名单分开统计)。
附:“爱心一日捐”统计表
 
                泰安校区(泰山科技学院)工会
                     2015年4月14日
 

山东科技大学爱心一日捐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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