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新学期伊始,为确保实验教学秩序的稳定和实验教学正常进行,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特通知如下:
一、各系(部)要认真做好开学前实验室环境卫生及实验仪器设备整理工作,尤其做好危化品的存放及使用管理,确保实验室及实验仪器设备安全整洁,满足新学期实验教学工作要求。
二、全面检查相关实验设施,调试校对实验仪器设备,确保实验室仪器设备能安全正常运行,满足实验教学需要。教务部及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抽查。
三、根据课程要求和实验室实际建设情况,做好各项实验教学安排工作。对于新进设备、重新调整安置设备的实验室要加快调试设备尽快投入实验教学。
四、在“实验教学质量年”第一阶段的基础上做好第二阶段的准备工作,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确保“实验教学质量年”活动顺利进行。
五、任课教师要提前与实验室联系,认真商定本学期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教学计划要与相关课程进程科学衔接,确保实验项目正常有序开出。系(部)要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学期的实验教学计划,并经系(部)分管实验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于第一周周五(9月11日)下午5:00前报实验科。
六、各实验室要根据实验教学计划编制实验教学课程表,并经系(部)分管实验领导审核后于第二周周四(9月17日)下午5:00前发至实验科邮箱(tasyk202@163.com)。
七、各系部要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做好跨校区实验教学安排以及实验用车计划,经系(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于第二周周四(9月17日)下午5:00前报实验科。
(以上所需表格下载地址:泰安校区—教务部—下载区)
教务部
二〇一五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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