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根据校党委宣传部《关于推选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现将校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校区在职在编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 基本条件。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育人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恪守职业道德,全面履行工作职责,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事迹突出、成绩显著。
2. 岗位条件。教书育人先进个人,重点从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中评选;管理育人先进个人,重点从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实、创业实、做人实,能为学生树立树立榜样的管理人员中评选;服务育人先进个人,重点从服务意识强、服务技能高、服务工作好的服务人员中评选。
三、推荐办法
表彰人数按照职工人数的2.5%比例约定,推荐指标按照拟表彰指标的1.5:1设定,各单位按照限定的推荐指标进行推荐(见下表)。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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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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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土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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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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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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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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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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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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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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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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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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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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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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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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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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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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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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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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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育人
服务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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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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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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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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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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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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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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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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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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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将推荐候选人进行排序,校区将根据限额进行遴选;
2.兼职上课人员随上课系部进行推荐,辅导员随所在系部进行推荐,后勤公司调整到其他部门的人员随现工作单位进行推荐。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组织基层单位和广大教职工认真推选,切实把师德高尚、工作优秀、育人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推选出来。
2. 认真整理材料。请将《先进个人单位汇总表》、《先进个人推荐表》电子版于11月18日前报校区党政办公室(发送至skdxzw@126.com)。
附件:汇总表、推荐表
党政办公室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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