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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候选人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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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

根据校党委宣传部《关于推选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现将校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校区在职在编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 基本条件。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育人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恪守职业道德,全面履行工作职责,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事迹突出、成绩显著。

 2. 岗位条件。教书育人先进个人,重点从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中评选;管理育人先进个人,重点从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实、创业实、做人实,能为学生树立树立榜样的管理人员中评选;服务育人先进个人,重点从服务意识强、服务技能高、服务工作好的服务人员中评选。

三、推荐办法

表彰人数按照职工人数的2.5%比例约定,推荐指标按照拟表彰指标的1.51设定,各单位按照限定的推荐指标进行推荐(见下表)。

项目

机关

资土系

机电系

信息系

经管系

文法系

基础课部

后勤公司

教育育人

/

2

3

1

3

1

2

/

管理育人

服务育人

6

1

1

1

1

1

1

3

注:1.请将推荐候选人进行排序,校区将根据限额进行遴选;

2.兼职上课人员随上课系部进行推荐,辅导员随所在系部进行推荐,后勤公司调整到其他部门的人员随现工作单位进行推荐。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组织基层单位和广大教职工认真推选,切实把师德高尚、工作优秀、育人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推选出来。

2. 认真整理材料。请将《先进个人单位汇总表》、《先进个人推荐表》电子版于1118日前报校区党政办公室(发送至skdxzw@126.com)。

 

附件:汇总表、推荐表

 

党政办公室  

201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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