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并为明年科技成果奖励工作做准备,需对2015年度科技成果和科研机构情况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时间界定
2014年12月11日至2015年12月10日,已奖励过的不得申报。
二、成果统计与提交
著作和学术论文由第一作者所在单位负责统计;非我校首位的科技成果奖励由我校最靠前的单位统计。
1、著作:专著、编著、译著。纯编、纯译者及教材、教学参考书、工具书也需统计,但需备注。
2、学术论文:是指我校教职工在职期间首位完成且有学校署名的学术论文(2014.12.11-2015.12.10期间发表或收录、转载),不包括:①在非法期刊上发表的;②在增刊、论文集等发表但未被收录或转载的;③新闻报道等非学术论文;④篇幅不足一个页面的;⑤一稿多发的论文;⑥在他人作品中被引用和介绍或参展、获奖的文艺作品。
3、获奖成果:非我校第一单位的科技成果奖励。我校首位的无需统计。
4、鉴定成果:非我校第一单位的鉴定成果。我校首位的无需统计。
请各单位加强审核,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三、科研机构情况统计
科研机构情况统计包括科技活动机构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统计的机构名称、依托学院和所填表格见“附件5:科研机构填报表格清单”,依据清单所列分别填写“附件6:2015年科技活动机构情况表”和“附件7:2015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一览表”。
四、提交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6年01月7日16:00前将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hznn2005@sina.com,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科研部。
联系人:刘焕芝 联系电话:3076110
附件(附件下载.zip):
1.2015年山东科技大学科技论文统计一览表
2.2015年山东科技大学科技著作统计一览表
3.2015年度非我校首位科技获奖情况一览表
4.2015年度非我校首位科技鉴定情况一览表
5.科研机构填报表格清单
6.2015年科技活动机构情况表
7.2015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一览表
科研部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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