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落实校区“三风”建设的有关规定,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切实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本学期期末考试定于第19周进行,1月15日(周五)下午安排两场考试(考试时间一栏注明“1月15日下午第1场”与“1月15日下午第2场”),考试时间分别为:14:20-16:20和16:30-18:30,其余时间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0:30,下午14:30—16:30,具体见考试安排表。
二、考试要求
1、各系(部)要成立考试领导小组,组长由系(部)主任担任,具体负责本系(部)考试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系(部)考试领导小组要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组织考试,严把命题质量关,考前须召开监考教师和学生会议,做好考前动员、考试纪律及考试有关规定的宣讲等工作,考试工作手册需做到监考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人手一份。
(2)加大期末考试巡查力度,考试期间对监考教师按时到岗、履行监考职责等要进行督促和检查,本系考试的学生班级和本系(部)考试课程每场都要巡查到。
(3)考试结束后,负责监督、检查试卷的评阅和成绩评定工作。
2、为严肃考风考纪,强化考务管理,期末考试前各系(部)应组织学习有关文件,重点学习:
(1)《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泰山科技学院)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2)《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泰山科技学院)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3)《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泰山科技学院)课程考试教考分离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4)《山东科技大学监考守则》
(5)《山东科技大学考场规则》
(6)《山东科技大学学生考试作弊认定及处理办法》
3、学生参加所有课程考试,必须携带身份证或校园卡进入考场(未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携带各类通讯工具及其他具有存储、编程、查询等功能的电子器件进入考场。
4、任课教师要严格对学生考试资格进行认定。按照学校规定,未完成作业和实验报告、缺课达三分之一(体育课达四分之一)和未选课的学生,不能参加课程考核。任课教师须在该课程考试前一周通知学生本人,并将未取得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报学生所在系教科办,由各系汇总后报教务部备案。
5、学生因故(指有正当理由的请假者)不能参加正常考核,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系同意,并经教务部批准后方可缓考。对无故缺考者,按旷考论处。
三、命题要求
1、命题范围应包括学期课程的全部内容,凡实验不单独考试的课程,试题中应有一定量的与实验有关的内容。
2、试题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难易程度恰当,且能区分出学生的不同水平,一门课程考试成绩的分布规律应符合正态分布。
3、命题由教研室组织命题或任课教师命题。对公共基础课,如教材相同,学时相同,教学大纲要求相同,而授课教师不同时,应统一命题,统一阅卷。
4、必修课程须提供水平、份量相当的A、B两份试卷,选修课提供一份试卷即可。试题必须经过试做,并给出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须经教研室主任和系部领导审核签字后,交教务部教学科,考试用卷由教学科抽签决定,试题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5、采用闭卷考试以外的其它形式时,需系部批准,报教务部备案。
四、监考工作
1、考试实行单人单桌制。
2、系(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教学管理人员、团总支辅导员负责考务组织、巡考工作,除上述人员外,系(部)正式在册的教师原则上必须参加监考。
3、考试期间,监考老师要严格按《山东科技大学监考守则》执行,按时到岗,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两位监考教师均需到学生所在系教科办办理试卷领取手续,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宣读考场纪律,考试开始后要逐一核对学生证件姓名与试卷姓名是否相符,证件照片和学生本人是否一致。
4、各科考试结束时,监考人员须认真填写考场记录,与试卷一同进行上交。如发现学生违纪或作弊等情况,监考教师需当场宣布并如实填写监考记录,考试结束后,连同作弊材料交回学生所在系部,系部确认后报教务部一并通报处理。
5、提前安排的考试也应严格按以上规定组织实施。
五、试卷保密
1、命题教师及相关人员要切实做好试卷保密工作,提高试卷质量,杜绝错题、错印、漏题、漏印。对于故意泄露考试内容或保管不力造成考试内容泄露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山东科技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2、各系(部)教科办要切实作好试卷的保管、发放和收缴工作,试卷发放和收缴要做到准确无误。
六、阅卷、成绩评定、试卷保存以及成绩登录要求
1、任课教师应认真、公正、公平、科学地评阅试卷,所评定的成绩应能客观地、真实地反映学生对该课程学习的情况。任课教师应该在本门课程考试结束后的4天内,将成绩评定完毕及时登录并打印上交系(部)教科办。
2、阅卷教师必须在本人所阅的试卷题号栏内签名,审核人需切实履行审核职责并签名确认。凡教考分离和统一命题的试卷必须流水阅卷。
3、各系必须严格保管好原始试卷、成绩单及试卷分析,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卷面成绩,不准遗失和随意查阅试卷,试卷将作为对各系(部)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估的重要资料。
4、学生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对成绩和试卷进行核查。试卷查阅应于下一学期开学两周内,向本系教科办提出书面申请,经系分管领导批准后,由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和教务员三人以上进行核查,复查后成绩有误的,任课教师需按规定填写《山东科技大学成绩更正申请表》(教务部下载区下载),教务部负责教务系统的成绩更正。
七、其他相关要求
1、本次考试组织工作将做为系部教学工作考核的依据,教务部将及时通报考试组织情况。
2、各系(部)考试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人、联系电话,请于12月29日前书面报教务部教务科。
3、各系(部)应于各门课程考前一周将各类考试试卷送教务部教学科印制。
4、各系(部)要认真核对期末考试安排,并负责通知本系部监考人员。
5、2016年1月22日前,期末考试周及之前结课的课程(包括实习、课程设计等实践性教学任务)成绩必须网上提交完毕。
教务部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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