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新学期伊始,为确保实验教学秩序的稳定和实验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学前要全面细致地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进一步落实实验室各项安全措施,避免出现水管破裂、电路故障等问题,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二、要认真做好开学前实验室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确保实验室及实验仪器设备整洁有序,营造良好的实验环境。
三、全面检查相关实验设施,调试校对实验仪器设备,确保实验室仪器设备运行状态良好,能充分满足新学期实验教学需要。对于新进设备、重新调整安置设备的实验室要加快调试设备尽快投入实验教学。
四、要按照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要求,科学合理地编制新学期的实验教学计划。任课教师要提前与实验教师充分沟通,确保实验安排与课程进程正常衔接,实验项目有序开出。实验教学计划经系(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于第一周周五(3月4日)前报实验科。
五、各实验室要根据实验教学计划编制实验教学课程表,并经系(部)分管领导审核后于第二周周五(3月11日)前发至实验科邮箱(tasyk202@163.com)。
六、要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做好跨校区实验教学安排以及实验用车计划,经系(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于第二周周五(3月11日)前报实验科。
(以上所需表格下载地址:泰安校区—教务部—下载区 )
教务部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