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使用和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防止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的现象反弹,现对全校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检查,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部门、各单位用于管理人员办公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因人员调整等原因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是否出现“只加桌子不加人”等现象。
二、检查人员范围
1. 正式在编在岗管理人员(含返聘人员);
2. 在学校全日制工作的劳务派遣和挂职人员;
3. 学校正式聘任的兼职辅导员;
4. 兼职管理人员,含教学秘书、专职组织员等。
三、办公用房使用标准
正厅级:30㎡,副厅级:24㎡,正处级:18㎡,副处级:12㎡,其他工作人员:9㎡。
四、工作要求
1. 各部门、各单位如实统计用于人员办公的房间使用情况,填写《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经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加盖公章后,于4月15日前通过办公系统内部邮箱报送。联系人:朱化田,电话:3076240。
2. 校区将于4月19日前组织人员对办公用房配备、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如有违规,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统计表20190410.xls
党政办公室 资产部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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